太平山國家森林區、龍潭湖一日遊 賓士九人車6人成行

每日詳細行程

台北車站→見晴懷古步道→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→Herbelle龍潭湖悠活園區→台北車站

見晴懷古步道

CNN評比全球最美28條小路之一,全長 2.25 公里的見晴懷古步道,本來是以前太平山運輸木材的鐵路路線,後來廢棄之後就變成天然綠林步道。佈滿青苔而綿延的鐵道,融合在這一片森林裡,在一片綠色中,享受被森林擁抱的療癒,新鮮的空氣和微涼的溫度,遠離城囂的世外桃源。

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

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因海拔高差甚大,兼有亞熱帶至寒帶氣侯,各林帶樹種繁雜、材質優美,林相豐富包括亞熱帶要暖溫帶及冷溫帶之檜木原始林、溫泉、柳杉人工林、檜木人工林、瀑布、湖泊等;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四季風貌皆有所不同,春暖花開時五彩繽紛,還有四季紅葉植物變化的景緻,每到秋季,火紅的楓樹為太平山帶來艷麗的色彩,此外山櫻花、梅、杏、太平山白櫻花等亦隨四季展現不同的風采。
(含門票)


檜木原始林步道

入口位於中央階梯盡頭,步道蜿蜒在古木參天的原始紅檜及扁柏森林裡,沿途或俯或倒的巨木造就不少樹洞奇景,盤根錯節,姿態多端,有些甚至滋養著落在其上的種籽,長出第二代巨木,形成「雙代木」景觀,是避暑森林浴的最佳景點。
Herbelle龍潭湖悠活園區

Herbelle龍潭湖悠活園區,是一處由台塑打造的Herbelle商品展示園區,外觀利用76個純白貨櫃打造全台最大貨櫃建築,提供台塑生技產品販售與試用。園區占地寬闊,並規畫大片草地、樹木環繞及輕食咖啡廳,走上二三樓觀景座位區還可以遠眺鄰近的龍潭湖,景色相當宜人。

  • 早餐 X
  • 午餐 X
  • 晚餐 X
  • X 或 同等級

行程備註

【特別說明】

6人以上即可提供包車到府接送服務,可指定日期出發(遇假日需加價.不適用連續假日)。

註1:本行程為賓士休旅車;每車最多可坐到8人。

註2:指定接送地點限大台北市區,如超過指定範圍需另加價。

★如超過以上範圍,請洽業務人員詢問。

註1:到府接送僅限同組旅客、同一地點;如為散客成團,須配合團體集合地點。

註2:若包車人數不足6人(1-5人),需另加價,請洽客服。

註3:車上座位編排將依報到當日自由選位入座,無法事先協助安排車位。

註4:本行程無安排領隊隨團,旅客須自行聯繫接駁司機,抵達各景點後將自由參觀活動。

註5:司機人員主要工作為安全駕駛;景點解說、導覽將提供文字書面,請貴賓見諒。

註6:本行程售價不含太平山森林遊樂區門票,旅客需自費購買。

【以上包含】

※一日車資。

※行程景點。

※200萬旅遊責任險+20萬醫療險。

【以上報價不包含】

※個人之消費電話費、飲料費。

※個人旅行平安保險請自行投保。

※導遊、司機小費NT$ 100

※以上行程抵達時間僅供參考,得依實際交通狀況為主

成團人數

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6人以上(含),將派遣領隊隨行服務。

參團須知與相關提醒

1.出發前7天客服人員會告知確認是否成團。

2.請詳列姓名,生日,身分證字號(外籍人士請提供護照號碼),以利保險作業。

3.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,仍需以客服人員回覆確認為準。

4.團費繳交期限:以客服人員回覆為準。

5.出發前七日複核名冊,提供報到通知單,如出發前日未收到,請來電告知。

特殊需求及溫馨叮嚀

1.本商品依出發人數調整使用車輛,敬請見諒。

2.中途停靠站時間視當日狀況而訂,無旅客時將不停靠。

3.請於規定時間內準時集合,行程中如旅客因個人因素私自脫隊或集合未到,本公司將不予退費。

4.旅客聯絡手機請保持暢通,如因手機號碼錯誤或無法接通導致行程延誤,請旅客自行負責。

5.正確行程內容、順序以及住宿飯店,請以行前旅遊手冊之行程表或說明會資料為準。行程及餐食將會視情況(如季節、預約狀況、觀光地區休假及住宿飯店地點)調整。如有行程不參加者,視為自動放棄,恕無法退費。

6.行程中如遇塞車時,請貴賓們稍加耐心等候。如塞車情形嚴重而影響到行程或餐食的安排時,為維護旅遊品質及貴賓們的權益,我們將為您斟酌調整並妥善安排旅遊行程,敬請貴賓們諒解。

7.成人:年滿12歲(含)以上之人,以出發當日計算。
兒童佔床:年滿6歲(含)以上,未滿12歲之兒童。費用含當地車資、住宿,行程表列之餐食、景點門票、保險費用。
兒童不佔床:未滿6歲之兒童。費用含當地車資、行程表列之餐食、景點門票、保險費用。不含住宿及飯店早晚餐,如欲使用飯店早晚餐,需依照各飯店之規定現場加購付款。
老人:限制為65歲以上之人。
嬰兒不佔床:未滿3歲之幼童(需有法定監護人隨行),費用僅含保險作業費用。

8.素食/特殊餐食嘉賓請務必告知備註。

9.若遇天氣不佳或航班更改或不可抗拒之因素,本公司保有取消或變更行程的權利。

10.於本網站訂購產品前,請務必詳閱該產品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。如訂購人非旅客本人,訂購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,亦即有義務充分告知旅客本人各行程訂購須知與限制約定,在點選同意後其法律效力及於旅客本人,本公司不接受事後旅客本人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。

11.遊覽車車(船)位之編排,依起始地當天旅客報到之先後順序排隊劃位,如非起始地上車(船)之旅客,將由各地上車(船)之順序,依續安排座位,恕無法事先保留座位,如有老弱婦孺及行動不便者,將由領隊(或相關服務人員)事先安排,敬請旅客體諒。

其他相關資訊

1.此訂購單需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,除出發日7日內須做保證訂購之規定外,並視同雙方同意簽屬【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】(民國105年12月12日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),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。

2.旅客取消行程《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後通知旅行社取消者》,
將依據【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】第十二條(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)
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。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,繳交行政規費,並依列基準賠償:
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。
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。
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。
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。
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。
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,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。
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,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。